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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公租房选房名单已公布!

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2022年度第一批)认租申请审核结果已于2022年6月24日完成公示。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2022年度第一批)》(以下简称《配租通告》)相关要求,现将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排位

经复审,审核合格家庭125户。根据《配租通告》的要求,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合格家庭中,选房排位1~75位的75户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排位76~125位的50户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具体选房名单及排位详见附件1。

  

二、看房安排

 

(一)看房时间。

  

看房时间:2022年7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16:30)

  

请选房名单内的认租申请家庭以自愿为原则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件自行前往该项目现场登记,届时由现场工作人员带领看房,不在名单内的其他家庭不予看房。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严控参与人数,每户申请家庭仅限一名申请人到现场看房,前来看房的申请人需满足深圳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结果。

  

(二)项目地址。


1.坝光安置区西区: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丰树山路。

  

2.丰树苑: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丰树山路。

  

3.鹏安苑:大鹏新区大鹏街道迎宾路中国石化加油站旁。

  

(三)房源情况。

现场看房为样板房,选房人可参考样板房并根据房源朝向、楼层等因素选房,选定房源的具体情况、朝向、景观、位置以实际为准。每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本次配租房源有历史配租记录,但均符合入住条件。

  

三、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共1天,房源选完即停止选房。选房安排见下表。

  

场次日期时段人数选房排位号

  

第一场7月14日9:00-10:0020第1位至第20位

  

第二场7月14日10:10-11:1020第21位至第40位

  

第三场7月14日11:20-12:2020第41位至第60位

  

第四场7月14日14:00-15:0015第61位至第75位

  

第五场7月14日15:10-16:1020第76位至第95位

  

第六场7月14日16:20-17:3030第96位至第125位

  

(二)选房地点及方式。

选房地点为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一楼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户型及建筑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三)签约及入住

认租家庭选房后,应于当日现场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及其他人选房并签订分配合同,申请人委托共同申请人及其他人选房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入住手续另行通知办理。

  

选房签约具体服务指引(详见附件3)。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一)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二)受理部门。


1.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受理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一楼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投诉举报电话:0755-28333763。

  

2.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五、重要提示

  

(一)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严控参与人数,每户申请家庭仅限一名申请人到现场参加选房,申请人需满足深圳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结果。此外,各申请人须按本人所属的选房场次规定时间进行签到,请勿迟到;选房现场请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并保持静默,有疑问请询问现场工作人员。

  

(二)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为非共同申请人。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三)合格家庭排序到位,有其对应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项目选房处理。放弃选房行为达到3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四)签订租赁合同前新组建家庭的,新增家庭成员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计生或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落户及办理居住证问题,请咨询大鹏新区教育部门及项目所属派出所意见。

  

特此通告。

  

附件请前往大鹏新区住建局下载:


1.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2022年度第一批次)合格认租家庭选房名单及选房排位

  

2.授权委托书

  

3.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来源: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7年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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