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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区学位申请居住证加分规则

龙华区区学位申请居住证加分规则


龙华区区学位申请居住证加分规则(图1)


居住证情况加分:


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

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积分不封顶。


备注:


1、仅适用于非深户孩子。


2、同样适用于大学区,居住证加分规则与非大学区一致。


3、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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