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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华区学位申请录取规则盘点

 深圳龙华区学位申请录取规则盘点


 深圳龙华区学位申请录取规则盘点(图1)


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和“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1至6类依次录取。


同一学位类型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未被学校录取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分流,原学位类型不变。


共享学区范围学校学位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录取,原学位类型不变。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深圳龙华学校招生录取按《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深圳龙华学校招生录取方案》执行,即摇号学区实行摇号录取,其他学区照常积分入学。


补充:二三志愿民办学校录取规则


非深户第二、第三志愿为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民办学校,如果第一志愿公办没被录取,二三志愿是会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注意,这里只是说按积分排序录取,也就是民办录取是不比较类别的。


调剂办法:

深户——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未被所报公办学校录取,选择服从调剂且就读与免费资格合格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协调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其他学校。

非深户——当三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时,由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区内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录满空余学位为止。

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学生由家长自行选择其他学校就读。


龙华区大学区录取

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招生,结合所填报志愿,按照先学位类型后积分的顺序进行网上录取。


如申请学校符合就读条件学生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且录至招生计划数时,出现多人积分相同的情况:

深户按照另一监护人的入深户时间排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非深户按照另一监护人持有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特区居住证》办理时间排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大学区内各学校按招生计划录满后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就读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选择同一所民办学校的学生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根据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未被录取的再次自主选择其他受政府委托的有空余学位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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