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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采纳情况(2021年6月18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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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来源: 深圳市司法局 日期:2021-06-18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1年5月25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得到了市民的关注。经汇总整理,《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有效意见可归纳为5大类33小项,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就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予以说明(详见附件)。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委工作的支持。

附表: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综合意见及采纳情况一览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表: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综合意见及采纳情况一览表.pdf(见下表)
 

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综合意见及釆纳情况
序号 分类 意见或建议 处理情况 说明
1 关于人才引进 建议放宽核准类学历型、技能型人才年龄要求,综合考虑超龄人 员入户需求。 解释说明 不符合核准类年龄要求的学历型、技能型人才,仍可参与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年 龄要求相对较低。
2 将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纳入人才引进范畴 解释说明 已纳入
3 建议保留人才引进积分入户渠道,给努力考取了非全日学历,以 及其他技术技能证书的人员一个入户的机会。 釆纳 本次政策修订延续了 59号文入户人群全覆盖的特点,考虑到各层次、各年龄段人 员的入户需求,除核准类入户以及政策性入户外,还包括三条积分入户渠道,即
4 建议综合考虑非全日制学历人员的入户需求。 釆纳 人才引进积分、投资纳税积分、居住社保积分。不符合核准类条件,但达到一定 学历、技术技能等水平的其他人才,仍可参与人才引进积分入户,且年龄要求相 对较低。
5 核准类对于入户年龄的要求较为严格,建议给予年纪大、税收贡 献高、在深圳扎根多年的朋友一些实惠政策。 釆纳 对于在深圳综合贡献时间长、年龄较大的市民,如不符合核准类或者人才引进积 分条件,也可参与居住社保积分、投资纳税积分渠道办理入户,且年龄要求相对 较低。
6 核准类技术型人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建议将非 全日制本科纳入核准范围。 釆纳 核准类技术型人才门槛设置主要以职称为主,在此基础上叠加一定学历要求,包 含非全日本科学历。
7 全日制本科学历35岁以下人员建议增加2年社保的要求,避免部分 人员落户深圳拿到人才补贴就迁出 不釆纳 我市关于人才生活和住房补贴等相关政策已做修订,上述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
8 建议核准类学历型人才的底线要求仍保持全日制大专不变,可增 加对于全日制大专的社保年限要求。 不釆纳 我市目前的入户要求较为宽松,从核准类学历型人才最低要求来看,目前除北京 、上海基本上要求研究生学历外,其他主要大城市大多要求本科以上学历,结合 我市城市定位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必要对核准类门槛进行适当优化。另外, 全日制本科以下学历人员仍可通过人才引进积分等渠道入户。
9 建议核准类学历型人才的底线要求仍保持全日制大专不变 不釆纳
10 建议进一步放宽应届生入户条件,如放宽至中职,可要求公司担 保或者加社保年限。 不釆纳 我市目前的入户要求已较为宽松,不适合进一步放宽。
11 建议人才引进积分达到100分即予审扌比通过,不釆取择优方式。 不釆纳 积分入户属于审批类别,通过指标数量管控并釆取择优方式能较好提升户籍人口 质量。
12 户籍政策为什么经常变,想入户的人永远赶不上,不同意政策调 整。 不釆纳 我市现行户籍政策是在2016年出台的,已实施五年。目前的入户门槛在国内主要 大城市中几乎最为宽松。截止2020年末,全市在册户籍人口已达587万人,“十
13 建议技术、技能类人才核准门槛仍按照2016年59号文的要求执 行,不做调整。 不釆纳 三五"期间年均新增户籍人口 44万人,为“十二五"期间的2倍,远超北京、上 海、广州。综合考虑城市资源承载力及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结合我市人口总体发 展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必要对现行户籍政策进行优化完善。
14 国家政策要求全日制、非全日制享受同等权利,为何入户政策中 还做区分。 不釆纳 “国家政策要求全日制、非全日制享受同等权利”该提法不准确,具体到各地入 户政策上并无明确要求,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都做了区分。
15 建议将注册会计师证书、司法考试证书等各领域执业资格证书或 其他证书纳入核准入户范围。 不釆纳 核准类按学历、技术、技能三种大的类别划分,注册会计师证书、司法考试证书 等细分领域执业资格证书不属于一个逻辑范畴,不宜单独作为核准类条件。
16 建议删除技能人才的职业资格证书“需符合深圳紧缺工种目录" 的要求。 不釆纳 引进技能人才需要考虑我市产业发展需要,所以要符合相关工种目录。
17 对深圳本地院校的就业生或者毕业生给予入户政策倾斜 不釆纳 有违公共政策的公平性原则。
18 关于老人投靠 建议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在新政策出台之 前已在市公安局申请并符合条件,因指标问题排队中的老人仍能 按照原政策办理落户。 釆纳  
19 建议“连续”缴纳社保满15年的要求改为“累计”,以免因换工 作短期断缴社保的人员父母入户受到影响。 釆纳  
20 老人投靠条件由8年提高至15年,要求过高,建议不做调整或适度 调整。 不釆纳 我市现行老人投靠入户政策在主要大城市中门槛较为宽松,但由于老人投靠属于 审批类,指标供给相对有限,近几年供需矛盾特别突出,导致符合入户条件的人 等待时间较长。由于我市人口基数较大,随着时间的累计,符合老人投靠条件的 申请人数还是会不断增长,综合考虑指标供给情况,调整为15年较为合适。比如 大学毕业便来深工作,15年后父母60多岁,刚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便可符合投 靠条件。
21 建议对独生子女、现役军人、退伍军人等父母以及患有慢性病等 特定情形老人给予政策倾斜。 不釆纳 有违公共政策的公平性原火
22 关于夫妻投靠 现有政策是结婚登记满2年,新意见征集则以学历来限制夫妻随迁 入户,不大合理。建议以结婚登记年限的维度来限制,并建议加 大结婚登记时间,满3-5年这样。 解释说明 《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并未以学历限制夫妻随迁入户,仅 考虑分居时间。第十二条第(二)款明确,夫妻一方为深户的,配偶符合以下两 种情况可办理随迁入户:1、在深有就业的,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直接办理人 才引进;2、在深无就业的,分居时间满5年可随迁入户。
23 夫妻随迁由2年提高到5年要求过高,建议不变或适度调整。 不釆纳 相比北京、上海、武汉等城市要求结婚满10年的条件,我市5年的政策要求已相 对宽松,结合近几年入户业务实际执行情况看,为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有必要 适度优化调整夫妻随迁条件。
24   关于继子、继女是否享受同等子女随迁待遇 釆纳  
25 关于子女投靠 建议允许成年残疾子女投靠深户父母 不釆纳 子女投靠针对的对象是未成年人,国内主要城市子女投靠政策皆是如此。
26 建议子女随迁年龄进一步放宽 不釆纳
27 建议港籍子女能够随父母落户深圳 不釆纳 无相关政策依据
28 其他类 建议设置政策缓冲期 解释说明 本次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政策具体条款,具体实施时间由市委、市政府审定。
29 建议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于新政策实施 前已经入户的人员,其父母、配偶及子女投靠按照旧的入户政策 执行;新政策执行之后才入户的人员按照新的入户政策实施。 解释说明 老人老办法是指新政出台实施之前符合老政策要求并办理了相关业务的,这里老 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是被投靠人入户满8年,而不是入户即可。
30 由深圳安置且落户于深圳的退役军人,其服役年限等同于深圳落 户和社保缴纳年限。 解释说明 此问题为社保认定问题,非入户政策问题。
3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 动方案》明确,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 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 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根据此方案精神,应该放宽 落户要求。 不釆纳 上述方案有关要求主要是针对“超大、特大以外城市",深圳属于超大城市,综合考虑城市资源承载力及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目前不宜放宽落户要求。
32 在本地长期生活的人员可直接落户 不釆纳
33 建议外地政府驻深机构在编人员在深圳长期生活的,且具有本市 房产的,可以办理市内迁移,可以办理夫妻投靠。 不釆纳 2016年59号文设立外地政府驻深机构在编人员在深工作期间可迁入单位集体户的政策渠道,初衷主要是方便本人驻深期间的工作,驻深结束后其户口也会要求迁回到此前户籍所在地,这本身只是属于一种临时性户口,因此不予办理市内迁移、随迁等业务。

相关意见征集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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