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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积分入户职业技能证书加分规则

深圳积分入户职业技能证书加分规则


深圳积分入户职业技能证书加分规则(图1)


指标项目:技能


指标说明:申请人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列工种已纳入《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的,可在原积分基础上加10分。《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指标内容及分值:


申请人获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企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核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从职业院校或技工院校毕业的,可获得积分。具体标准如下:


1.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积125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积100分:①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②深圳市所属职业(技术)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③深圳市所属技师(高级技工)院校技师、预备技师班毕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积70分:①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②深圳市所属职业(技术)院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的;③深圳市所属技师(高级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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